国家药监局综合司公开征求《医疗器械复检机构遴选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
发布日期:2026-01-05 点击数:535新闻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范医疗器械复检机构的遴选工作,国家药监局组织起草了《医疗器械复检机构遴选规定(征求意见稿)》(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是2025年12月31日至2026年1月30日。有关单位和个人可将意见(附件2)反馈至qxcygl@nifdc.org.cn,请在电子邮件主题注明“复检机构遴选规定—意见建议反馈”字样。




附件:

1.《医疗器械复检机构遴选规定(征求意见稿)》(下载


2. 意见建议反馈表模板下载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25年12月30日

上一条:国家药监局关于调整《医疗器械分类目录》部分内容的公告(2025年第132号)   下一条:关于2026年1月~2月医疗器械注册受理前技术问题咨询工作安排的通告(2025年第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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