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用中央财政汇缴专户“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账户名称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6-27 点击数:570新闻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根据《财政部关于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入收缴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财库〔2019〕26号),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开设的中央财政汇缴专户账户名称变更为“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开户行及账号不变。新账户名称于2019年7月1日启用。

  特此公告。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受理服务大厅
                             2019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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