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司关于征求《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8-11-6 点击数:884新闻来源: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鼓励药品医疗器械创新  的意见》(厅字〔2017〕42号)精神,规范医疗器械检验工作,我局起草了《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  范( 征求意见稿)》(附件1),拟作为医疗器械检验机构规范管理和监管部门监督检查的技术依据。 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1月23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意见汇总处理表见   附件2)。
  电子邮件:kbskjc@cfda.gov.cn。发送邮件时,请务必在邮件主题处注明“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 范反馈意见”。
    联 系 人:欧阳呓林、周乃元
    联系电话:010-88331022、88331024
    附件:

    1.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
    2.意见汇总处理表

                                                                                                                                  国家药监局综合司

                           2018年10月30日

附件1.医疗器械检验工作规范.doc

附件2.意见汇总处理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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