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征求《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发布日期:2018-10-19 点击数:643新闻来源: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为规范强制性国家标准制修订和实施监督,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起草了《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1.登陆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http://www.chinalaw.gov.cn,进入首页主菜单的“立法意见征集”栏目提出意见。

2.电子邮件:wangjun@sac.gov.cn,邮件主题请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3.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标准技术管理司,邮编100088。请在信封注明《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集意见字样。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81116日。

 

附件1:《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

附件2:《强制性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181017
附件:

上一条:关于公开征求《决策是否开展医疗器械动物实验研究的技术审查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发布用于罕见病防治医疗器械注册审查指导原则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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